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方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9,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3%)的特定股东方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2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9日收到特定股东方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 占总股本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 股份来源
名称 比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
9,600,000
方平 特定股东 4.93% 股份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
股本取得的股份。
说明:1、方平先生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行的股份已于2018年2月7日解除限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平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960万股,其中高管锁定股72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0万股。2、方平先生自2013年10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并于2017年6月
因个人原因于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董事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并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之规定。鉴于方平先生离职已满六个月且原任期尚未届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总数为其持股总数的25%(240万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内容
减持股东名称方平
减持目的 个人资金需求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
过1.23%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其中任意连续
拟减持股份 90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期间及比例 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
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注】,并结合交易方式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8.33元/股,鉴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并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及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均已实施完毕,前述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为5.03元/股。】
(二)股份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特定股东方平先生做出以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持股限售期结束后,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其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东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额的100%。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最低减持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在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其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方平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方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方平先生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方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方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