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6 号)文核准,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发
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526,3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6.01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共计 819,999,999.36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21,786,679.75 元,实
际募集资金 798,213,319.61 元。
截止 2020 年 10 月 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20]00057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 截止日余额 存 储 方
额 式
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751073965520 179,499,999.36 - -
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337170100100396891 220,000,000.00 - -
中信银行深圳福强支行 8110301012700544401 400,000,000.00 - -
浦发银行深圳福强支行 79280078801900001281 - 196,741.68 活期
中信银行深圳福强支行 811030103700553458 - 3.12 活期
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741974201871 - - -
合 计 799,499,999.36 196,744.80
注 1:上述表格中账户:浦发银行深圳福永支行(79280078801900001281)、中信银
行深圳福强支行(811030103700553458)、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741974201871)系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监管账户。
注 2: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0.00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
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暂时性
补流 146,200,000.00 元,剩余 83,800,000.00 元已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户。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19,999,999.36 元,扣除
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20,500,000.00 元(含税),共筹得募集资金人
民币 799,499,999.36 元,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分别汇入本公司上述账号。扣除
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6,679.7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8,213,319.61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
截止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 自筹资金实际 置换金额
资金投资额 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 60,000.00 24,595.66 24,595.66
显示模组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595.66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8260 号《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00.00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 146,200,000.00 元,剩余
83,800,000.00 元已陆续至 2022 年 4 月 2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整体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不适用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00.00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 146,200,000.00 元,剩余
83,800,000.00 元已陆续至 2022 年 4 月 2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83,996,744.80 元,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0.24%,尚未使用资金将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中。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向全资子赣州同兴达提
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 6亿元向赣州同兴达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募投资金实施方式变更发表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00.00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截至 2021 年 10月 29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 104,500,000.00 元尚未按
时归还,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819,999,999.36 元的 12.7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资金 146,200,000.00 万元,剩余
83,800,00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 10.22%)已陆续至 2022 年 4 月 2 日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存在超过十二月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15 条的规定。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
动 资 金 的 议 案 》, 延 期 归 还 上 述用 于 暂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募 集 资 金
230,000,000.00 元的部分剩余资金 104,500,000.00 元,延期归还期限自原到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已陆续至 2022 年 4 月 2 日之前全部归还完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对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