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合肥视源领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视源领行”)的全资子公司合肥视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视研”,并与公司合称为“甲方”)作为“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视源领行变更为合肥视源领行和合肥视研,同意合肥视源领行使用“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缴此前其已认缴合肥视研的注册资本 802.80 万元,由合肥视研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该等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肥视研已于近日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1 号文《关于核准广州视源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941,830,400.00 元,期限 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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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共计 15,740,745.25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926,089,654.75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079 号验资报告。
2019 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合肥视源领行与乙方、丙方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合肥视源领行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近日,合肥视研已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合肥视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银行账号:020900386700014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802.80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仅用于公司“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020900386700014,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02.80 万元。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甲方
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甲方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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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伍明朗、吴楠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募集资金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募集资金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8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按孰低原则确定),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募集资金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甲方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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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且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