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tong Meat Products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公司未来业绩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6,134.98 万元、-24,684.47 万元、
12,506.19 万元和-39,630.58 万元。2021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受我国生猪价
格持续大幅回落、计提大额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以及玉米、豆粕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净利润出现亏损。因此,请投资者关注以下与业绩下滑相关风险:
1、生猪价格波动风险
生猪既是公司生猪养殖业务的主要产品,又是公司屠宰业务的主要原材料。近年来,我国生猪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动物疫病及农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波动较大。2015 年以来,全国生猪价格大致经历了如下波动:2015 年及 2016 年上半年为生猪价格的上涨阶段,2016 年下半年生猪价格开始震荡下行,年底出现较为明显的反弹;2017 年、2018 年上半年生猪价格整体处于周期的下降阶
段;2018 年 6 月后,生猪价格有所反弹,但后续受到 2018 年 8 月爆发的非洲
猪瘟疫病的影响,生猪价格再次下降,并在 2019 年 2 月初达到低点;2019 年
2 月中旬后,因非洲猪瘟疫病扩散致使我国生猪产能受损严重,我国生猪价格开始快速上涨至 2019 年末;2020 年全年我国生猪价格处于高位震荡期;2021年开始,随着生猪产能的释放,市场生猪供应增长,我国生猪价格开始大幅下
降,在 2022 年 4 月达到低点;2022 年 4 月后,因前期能繁母猪产能去化效果
兑现,生猪价格快速上涨,在 2022 年 10 月达到高点后回落。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较低的特点以及生猪固有生长周期共同决定了生
猪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生猪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养殖规模的持续扩大、生猪产能的快速扩张。如果生猪价格未来持续低迷或继续下滑,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引致公司未来盈利大幅下降、甚至亏损等风险。
2、玉米、豆粕等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猪养殖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玉米、豆粕等,因此,玉米和豆粕等原料价格波动将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净利润均会产生较大影响。
2020 年以来,我国玉米、豆粕等原粮价格上升且整体处于高位,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或继续上涨,公司不能再通过改变配方控制成本,或者无法及时将成本向下游客户转移,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引致公司未来盈利大幅下降、甚至亏损等风险。
以 2022 年为例,在其他因素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玉米和豆粕采购价格
波动对营业毛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
项目 对营业毛利的影响
+5% +10% +20% +30%
金额 -2,083.98 -4,167.95 -8,335.91 -12,503.86
玉米
比例 -3.52% -7.05% -14.09% -21.14%
金额 -946.05 -1,892.10 -3,784.20 -5,676.29
豆粕
比例 -1.60% -3.20% -6.40% -9.60%
由上表可知,玉米和豆粕的采购价格上升或下降 5%,分别对 2022 年营业
毛利的影响是减少或增加 3.52 个百分点和 1.06 个百分点。
3、生物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主要为种猪、种鸡,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包括商品猪和肉鸡。生物资产(含消耗性生物资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易受畜禽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根据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公司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对消耗性性生物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分别为 0.00 万元、
13,844.34 万元、4,392.57 万元和 8,770.69 万元,公司对生产性性生物资产
计提的减值损失分别为 0.00 万元、5,972.09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报告期
内公司生物资产减值损失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8,770.69 4,392.57 13,844.34 -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5,972.09 -
净利润 -39,630.58 12,506.19 -24,684.47 16,134.98
由上表可知,生物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重大影响。未来若生猪、肉鸡等价格大幅下滑或长时间处于低位、公司发生大规模疫病、公司成本管理不善等不利情况,将导致公司存在计提较大金额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如果出现生猪价格持续低迷或大幅下滑、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或大幅上升、发生重大疫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公司资金管理不善等不利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当年及未来的盈利状况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营业利润较上一年度下滑50%以上甚至上市当年即亏损的风险。
(二)环保风险
公司在畜禽养殖及屠宰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渣等污染物排放和噪声,目
前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在各个生产环节进行严格的管控,对
上述污染性排放物进行了有效治理。
公司将畜禽养殖及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内容物及污水处理站分离出来的猪粪、骨渣、碎肉等外售给有机肥加工企业及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及病变副产品进行高温蒸煮无害化处理;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
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标准;对生产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标准;生产废气统一收集经酸碱二级喷淋等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修订及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自2018年起征收环保税、加大国家环保排查力度等,从而对公司环保工艺技术、排放标准及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处罚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环保相关行政处罚共计57项,公司已经及时缴纳罚款并积极完成整改。并结合处罚依据、裁量标准以及有权部门出具的专项说明文件,公司上述行政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未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若出现因生产管理不当、人为操作不当、设备故等情况导致未能有效处理对外排放的废水、废物、废气等污染物,将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并可能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处以罚款、责令整改或停产等行政处罚,甚至可能因环保事故产生较大金额诉讼等情况,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生重大疫病的风险
动物疫病是畜牧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生猪养殖过程中发生的疫病主要有非洲猪瘟、蓝耳病、猪瘟、猪呼吸道病、猪流行性腹泻、猪伪狂犬病、猪圆环病毒等。
生猪疫病的发生带来的风险包括两类:一是疫病的发生将致使生猪的病亡,直接导致生猪出栏量的降低;二是疫病的大规模发生与流行,易影响消费者心理,导致短期内市场需求萎缩、产品价格下降,对生猪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2018 年 8 月以来,我国爆发的非洲猪瘟疫病对生猪养殖行业产生了重大影
响。非洲猪瘟疫病对生猪养殖场的生物安全防护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养殖成本。
虽然公司具有完善的疫病防控体系和能力,采取了一系列包括硬件基础提升和管理措施强化在内的防控措施,但是若公司周边地区或自身场区疫病发生频繁,或者公司疫病防控执行不力,公司将可能面临生猪发生疫病所引致的产量下降、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等风险。
(四)食品安全风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历来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法(2021 年修订)》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者的社会责任,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违法食品生产者的处罚力度,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已成为食品加工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报告期内,公司处罚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共计 2 项,公司已及时缴纳罚款并积极完成整改。并结合处罚依据、裁量标准以及有权部门出具的专项说明文件,公司上述行政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如果未来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