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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统股份: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华统股份: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 93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113,6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 21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75,2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22,400 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
议案,并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文件。

  4、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3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激励对象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向 104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9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

    6、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2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
记工作,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18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

    8、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 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5 万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94 元/股,并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
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时,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公司办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并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102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0.00 万股,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7 日。

    9、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
格》,由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根据《浙江华
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合计调整为 67.84 万股,回购价格均调整为 4.3375 元/股。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个人原因离职及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8 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7.8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均为 4.3375 元/股。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通过。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完成的公告》,上述 8 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7.8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经完成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一)回购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由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廖文锋、聂峰芍、
刘瑞杰、郭华伟、韩宝华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均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根据《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将其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以
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均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若解除限售期内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则该部分标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2728 号),公司 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因此公司将对上述涉及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注: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二)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及依据

    1、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实施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6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不送红股。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权益分派后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回购价格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根据《激励计划》中“除本激励计划“第六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解除限售条件”之规定之外,若无特殊说明,公司因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购股资金及其同期利息,利率按同期央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以及“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离开公司,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的规定,公司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4.3375 元/股。对因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4.337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首次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同)。

  具体调整过程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其中:P0 为授予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因此,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均调整为:

  P=6.94 ÷(1+0.6)=4.3375

  公司在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时,就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现金分红
已由公司代为收取,未实际派发。

    3、回购数量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公司将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5,611,200 股。占回购前实际授予除权后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1,793.6 万股(除权前为 1,121 万股)的 31.28%,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1.25%

  具体调整过程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因个人原因离职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调整:

  Q=264,000×(1+0.6)=422,400

  (2)因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
调整:

  Q=2,571,000×(1+0.6)=4,113,600

  (3)因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
调整:

  Q=672,000×(1+0.6)=1,075,200

    具体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详见下表:

 涉及人数  回购价格(元/股)  回购数量(股)  授予批次          回购原因

    5          4.3375        422,400    首次授予        个人原因离职

  93        4.3375        4,113,600    首次授予  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21        4.3375        1,075,200    预留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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