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04人,登记数量为940万股,占本次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3.51%;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完成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19年3月14日。
3、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6.94元/股。
4、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或完全放弃认购,故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04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940万股,占授予日时公司总股本的3.51%。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朱根喜 董事 260,000 2.283% 0.097%
刘德林 副总经理 260,000 2.283% 0.097%
陈 斌 副总经理 260,000 2.283% 0.097%
周喜华 财务总监 260,000 2.283% 0.097%
廖文锋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60,000 2.283% 0.097%
核心技术(管理、业务)人员 8,100,000 71.115% 3.022%
(共计99人)
预留部分 1,990,000 17.471% 0.743%
合 计 11,390,000 100.000% 4.250%
注1: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104位激励对象为2019年3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所列的人员。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9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9年3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07名激励对象授予9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4元/股。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有2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部放弃认购,还有1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接受部分认购。因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时,激励对象名单变更为104位,实际授予的股份变更为940万股,占授予日时公司总股本的3.51%。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相关股份限售期安排的说明: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
2、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指标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除限售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二次解除限售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次解除限售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则该部分标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则该部分标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则该部分标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依据。根据本公司制定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
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评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7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2号)认为:
截至2019年4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10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65,236,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玖佰肆拾万元(¥9,4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5,836,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000,05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68,000,050.00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18年7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21号)。截至2019年4月8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77,400,05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277,400,050.00元。
五、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3月14日,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9年4月30日。
六、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结构变动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8,000,050股变更为277,400,05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减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1,263,972 45.25% 9,400,000 130,663,972 47.10%
首发前限售股 121,263,972 45.25% — 121,263,972 43.71%
股权激励限售股 — — 9,400,000 9,400,000 3.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6,736,078 54.75% — 146,736,078 52.90%
三、股份总数 268,000,050 100% 9,400,000 277,400,050 100%
2、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5,000,378股,占首次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268,000,050股的42.91%,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277,400,050股的41.46%。
另外,华统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1.13%的股权,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945,632股股份,占首次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268,000,050股的2.96%,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277,400,050股的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