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9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
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6 亿元(含 2.6 亿元)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纳”))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为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6,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佣金、会计师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 6,546,000.00 元后,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70,528.29 元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3,824,528.2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38 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实施主体
1 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36,000.00 26,000.00 青岛海纳新材
料有限公司
山东道恩高分
2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46,000.00 36,000.00 -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M0T933G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开发区跃进河以南青连铁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崔青涛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6 月 15 日
经营范围:塑料复合材料、化工助剂、纳米材料、生物材料、电子材料及相关制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不含食品、不含冷冻、冷藏、制冷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及技术
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持股 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612.30 4,711.94
负债总额 727.67 2,967.39
净资产 1,884.63 1,744.55
科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15.37 -140.08
净利润 -115.37 -140.08
四、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青岛海纳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使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同时青岛海纳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
全。
五、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提供借款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含 2.6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含 2.6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海纳新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借款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纳新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