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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维克: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英维克: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64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
表 2 人,职工代表 1 人。公司监事会提名刘军先生、戴向阳先生等 2 人为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经审议,林
永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会议选举林永辉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林永辉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军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供职
于广东美的,现任深圳市英维克精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刘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57.4568 万股,通过控股股东深圳市英
维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32.5692 万股。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戴向阳先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 4 月生,本科学历。历
任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师。现任深圳市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测试中心总监。

    截止目前,戴向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林永辉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供
职于华为电气、艾默生;现任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广东英维克技
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目前,林永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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