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英维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6号)许可,核准英维克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670,848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股份12,079,744股,每股价格为25.58元,募集资金总额308,999,851.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6,587,262.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412,589.12元。2021年9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3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 44,487 42,378
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7,622 17,622
合计 62,110 60,000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本次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拟投入金额(元)
1 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 44,487 202,412,589.12
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7,622 100,000,000.00
合计 62,110 302,412,589.1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截 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 止 , 存 放 于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02,412,589.12元。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会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决议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 戎 贺玉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