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8-086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秉原旭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秉鸿宁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秉鸿生物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豪秉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公司股东上海秉原旭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秉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秉鸿宁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秉鸿”)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50,36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9月10日期间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9月10日期间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18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截至2018年8月12日,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上海秉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8,200股;嘉兴秉鸿未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秉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市英维1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5,088,629股变更为215,012,314股,故本公告中涉及的减持比例和持股比例均按最新的总股本215,012,314股调整计算。
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告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现将上海秉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秉鸿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明细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秉原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
上海秉原 集中竞价 2018.08.01-2018.09.05 15.02-16.77 2,150,100 1.0000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嘉兴秉鸿未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秉原与嘉兴秉鸿减持公司股份共2,150,100股,
占拟计划减持股份总额的33.33%,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本次减持后,股
东上海秉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75,423 5.8022 10,325,323 4.8022
上海秉原旭股权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2,475,423 5.8022 10,325,323 4.8022
嘉兴秉鸿宁川创业投 无限售条件股份 3,625,308 1.6861 3,625,308 1.6861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伙) 合计
3,625,308 1.6861 3,625,308 1.6861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河南秉鸿生物高新技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62,297 0.9126 1,962,297 0.9126
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1,962,297 0.9126 1,962,297 0.912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豪秉鸿创业投资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55,385 0.8164 1,755,385 0.8164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755,385 0.8164 1,755,385 0.816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秉原、嘉兴秉鸿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海秉原、嘉兴秉鸿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其计划减持数量的范围。
3、上海秉原、嘉兴秉鸿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告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