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全部采用网上定价发行,不进行网下
询价及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09元/股。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00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00%。
发行人于2016年12月21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
始发行“新宏泽”A股2,000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5,111,141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47,100,435,000股,配号总数为294,200,870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
截止号码为00029420087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35961529%。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16年12月2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
西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本次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16年12月23日
(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
号中签结果。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6年12月2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09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6年12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12月23日(T+2日)公告的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
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3、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发行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