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提前终止暨股份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
刘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砥先生持有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57,256,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6%。
2、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收到刘砥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减持股份计划
的告知函》,刘砥先生决定提前终止 2020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前次减持计划。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砥先生已累计减持 4,39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3、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收到刘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刘砥先生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394,51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前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及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砥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789,03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刘砥先生于 2020 年 9 月 3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
份 4,394,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减持价格为每股 15.85 元。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收到刘砥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告
知函》,刘砥先生决定提前终止 2020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前次减持计划。
前次减持计划终止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1,650,736 28.0580% 57,256,236 26.05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12,684 7.0145% 11,018,184 5.01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238,052 21.0435% 46,238,052 21.0435%
二、刘砥先生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收到刘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刘砥先生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394,51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具体情况发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刘砥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东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砥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256,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9,725,865 股的 26.058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5、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394,51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
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
做相应调整)
(三)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郭立志、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立志、刘砥承诺: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案公开发售部分股份,且承诺不会因此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各自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锁定期满时总股本的 10%(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除权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并保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如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其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刘砥先生前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前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股份数量,符合已披露的前次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刘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刘砥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刘砥先生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刘砥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及《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