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接到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宇轩先生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具体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成交均 成交金 本次增持前持股 本次增 本次增持后持股
姓名 职务 增持日 价(元/ 额(万 持股数
期 股) 元) 持股数量 持股 (股) 持股数量 持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副总裁 2022 年
李宇轩 兼董事 4 月 28 24.34 243.37 0 0% 100,000 100,000 0.01%
会秘书 日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可。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的规定。
2、李宇轩先生承诺: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 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