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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波女士、刘泽辉先生、周俊祥先生、黄纲先生、胡旻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6元(含税),总计派息240,006,000

元。

    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波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预计 2018 年度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为人民币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人民币4,50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12、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折合人民币900,462.1万元,

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6,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供担保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18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将 2018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各类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额度调增为60,000万美元(折合),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

环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 2018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

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3年,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增加为金融机构产品(即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优化分红机制的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性,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1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一季度报告正文》。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