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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3

星网宇达: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于2021年3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董事长迟家升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徐烨烽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袁晓宣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徐烨烽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张仲毅先生、刘俊先生、李爽女士、袁晓宣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吴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说明

    1、程斌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程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张仲毅先生和李爽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经审查张仲毅先生和李爽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

    附件:
1、 徐烨烽先生简历:

    徐烨烽先生,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研究员。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讲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烨烽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烨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徐烨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0.45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徐烨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 张仲毅先生简历:

    张仲毅先生,198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工程师,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仲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仲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仲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条件,有能力胜任副总经理职位,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 刘俊先生简历:

    刘俊先生 198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三十五研究所工程师、北京星网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仲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仲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条件,有能力胜任副总经理职位,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 李爽女士简历:

    李爽女士,197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曾任海军装备部参谋、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线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仲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仲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条件,有能力胜任副总经理职位,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5、 袁晓宣女士简历:

    袁晓宣女士,198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职于海军装备部军事代表、会计师,广发证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首席分析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袁晓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袁晓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袁晓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有能力胜任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位,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6、 吴萍女士简历:

    吴萍女士,196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北京印染厂技术科副科长,北京京港物业发展有限
公司财务主管,北京华普超市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京方恒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北京华腾八里庄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吴萍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吴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吴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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