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1-01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 2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26 日
7、 出席对象:
(1)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 6 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
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 号楼 6 层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3,133,4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27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2,941,0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15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9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6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9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4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1、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迟家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941,0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9,523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456%。
1.02 选举李国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72,941,06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9,517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433%。
1.03 选举徐烨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72,941,5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0,013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327%。
1.04 选举吴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72,941,56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0,019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350%。
2、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刘景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72,941,3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9,814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567%。
2.02 选举刘广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72,941,3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9,813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564%。
2.03 选举李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72,941,4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9,912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942%。
3、以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周佳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 72,942,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0,51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22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