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0-003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尚修磊、李艳卓和李雪芹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25%;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56.95442 万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尚修磊、李艳卓和李雪芹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拟减持股东:公司监事尚修磊、李艳卓和李雪芹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艳卓 37.6384 0.2398%
李雪芹 11.2916 0.0719%
尚修磊 26.3468 0.16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东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首发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
股东尚修磊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58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20%),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25%。
股东李艳卓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409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600%),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25%。
股东李雪芹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22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80%),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25%。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7、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尚修磊、李艳卓和李雪芹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所持公司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度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承诺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尚修磊、李艳卓和李雪芹均承诺:
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人将利用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促成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10 日内依法启动回购程序,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以及督促实际控制人依法回购其在首
次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包括其他股东本次公开发售部分及锁定期满后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相关事项公告日收盘价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价格相应调整)确定。
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10 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尚修磊、李艳卓和李雪芹均承诺:
本人承诺,对本人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依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星网宇达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星网宇达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星网宇达及其投资者利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星网宇达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承诺给星网宇达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星网宇达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四)、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尚修磊、李艳卓和李雪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尚修磊、李艳卓和李雪芹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尚修磊、李艳卓和李雪芹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尚修磊、李艳卓和李雪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