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0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旺堆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旺堆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堆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会导致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旺堆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补选的监事就任时方可生效,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旺堆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辞职后旺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旺堆先生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旺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公司补选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
职工代表 56 人,实到代表 56 人,会议由党委专职副书记武慧明先生主持。
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李玉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选举完成之日止。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第三届监事会组成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李玉红,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5.12--2000.04 在中
国人民解放军 56023 部队服役;2000.04--2007.01 在西藏交通工业总公司任职员(期间:2007.03—2010.01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习);2007.01--2012.06 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12.06--2014.01 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保卫科科长;2014.01--2014.11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机关保卫科科长;2014.11--2017.04 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2017.04--2022.03 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2022.03 至今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集采部部长。截至目前,李玉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李玉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人民法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李玉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