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 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600 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3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78,58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1,214,800.00 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357,365,200.00 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7,837,000.00 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 349,528,2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1840 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 357,365,200.00 元,其中包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
7,837,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78,580,000.00
减:发行费用 29,051,800.00
其中:1、承销费用 21,214,800.00
2、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
费用 7,837,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349,528,200.0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37,458,813.76
其中:1、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36,280,200.00
2、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01,178,613.76
项目 金额
其中:报告期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100,186.93
募集资金余额 12,069,386.24
加:理财收益净额 10,122,941.62
加: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 1,747,885.1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23,940,213.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证上
[2020]125 号)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 954000010000088000 0.0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54050101363600001163 1,933,922.96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138812194550 0.0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0158000429100011139 6,660,085.34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6201013500004615 15,346,204.7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拉萨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0711020729100079616 0.0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公司辽阳县支行
总计 23,940,213.00
注:1、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
支行、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0711020729100079616,用于公司增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138812194550,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 2020 年 6 月 8 日销
户处理。
3、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954000010000088000,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 2020 年 8 月 5
日销户处理。
4、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0711020729100079616,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
销户处理。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辽阳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以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拟变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的实施地点及调整其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投资金额 3,032.0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三年。具体变更及调整情况如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的停车场、办公场所、维修车间的实施地点由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变更至昌都市卡若区沙格村。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3,628.0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035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将原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专
户(账户:138812194550)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 3,2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要,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原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增资项目专户(账户:138812194550)已于 2020 年 6 月 8 日销户处理。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已完成,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299.75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68.4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此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所有监管账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经营层授权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本次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