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1-02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1 年 7 月 8 日以现场会议形
式在公司三楼培训室召开,应到职工代表 63 人,实到代表 59 人,会议由旺堆先生主持。
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旺堆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选举完成之日止。
选举尹晓瑜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选举完成之日止。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第三届监事会组成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资料。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附件:
旺堆,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至 2007 年任轻化建材副经理,2007 年至 2008 年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
任,2008 年至 2010 年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2010 年至 2013 年任西藏
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1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目前,旺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旺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旺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尹晓瑜,女,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西藏民族学院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学习,2013 年 9 月
至 2020 年 3 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职员,2020 年 4 月至今
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职员。
截至目前,尹晓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尹晓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尹晓瑜女士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