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9-03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8年末现有总股本18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73,6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5股,共计转增92,0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184,000,000.00股增加为276,000,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84,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6,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9年7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01 西藏高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 08*****436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3 08*****224 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08*****300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5 08*****641 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25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7月4日。
5、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76,000,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2元。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公积金转增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本(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20,858,337 65.68% 60,429,168 181,287,505 65.68%
股份
首发前限售 120,853,500 65.68% 60,426,750 181,280,250 65.68%
高管锁定股 4,837 0% 2,418 7,255 0%
二、无限售条件 63,141,663 34.32% 31,570,831 94,712,494 34.32%
股份
三、股份总数 184,000,000 100% 92,000,000 276,000,000 100%
注:上表“股份数量”为四舍五入取整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拉萨市经开区林琼岗路
2、咨询联系人:刘长江
3、咨询电话:0891-6402807
4、传真电话:0891—680795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