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8-01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6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4月18日下午2: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监事葛洁蓉、刘海群、卢宏玺、旺堆、王靠斌,高级管理人员张恩、万红路、钟继友、周志冰、刘长江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丽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独立董事杨祖一、李双海、欧珠永青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
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及《独立董事 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董事会要求对公司 2017 年生产经营情况和
2018年度工作安排做了详细阐述。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实现利润总额11,977.57万元,上年利润总额12,129.27万元,减
少了151.70万元,同比下降1.25%。主要原因是:1、2017年1-9月炸药销售实
行阶梯价格,10-12月每吨降价2000元;2、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完成后试生产
的600吨炸药产生的利润340万元直接冲减了在建工程,未反映收入和利润。
2018年度,公司预计可以实现营业收入39,371万元,完成利润总额7,258
万元。该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18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
定,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公司拟以2017年末现有总股本1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73,6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7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0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实施自查,并编制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财富证券认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财富证券出具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7年
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
基于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双方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延续性,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
财务报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股东向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将办公室租赁给控股股东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办公,租赁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本议案关联董事杨丽华、周立顺回避了表决。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财富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