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
公司股东李建湘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所持股份本次质押延期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股东 股东或第一 延期股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是否为 是否为补 质押起始日 原质押到 延期后质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充质押 期日 押到期日
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7
33,605,020 34.96% 12.04% 月 15 日
否(高管 2023 年 7 2024 年 至申请解 国泰君安证券
李建湘 是 7,100,000 7.39% 2.54% 锁定股) 否 月 14 日 7 月 12 除质押之 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延期
2024 年 2 日 日为止
13,860,000 14.42% 4.97% 月 06 日
合计 54,565,020 56.76% 19.55% - - - - - - -
注:1、公司在 2023 年 7 月 6 日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2092 股,李
建湘先生质押的股份由 2,400 万股,转增为 3,360.502 万股;
2、本次李建湘先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本次质
押延期是李建湘先生基于对前次股份质押的延期事宜,不涉及新增融资,其具备履约能力。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
清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延期 本次质押延期 占其所持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前质押股份数 后质押股份数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 已质押股份限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限 占未质押
(股) (%) 量(股) 量(股) (%) 本比例(%)售和冻结、标 股份比例 售和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记数量(股) (%) (股) (%)
李建湘 96,134,983 34.44 54,565,020 54,565,020 56.76 19.55 54,565,020 100 17,536,217 42.18
李江 10,476,406 3.75 0 0 0 0 0 0 7,857,304 75
宾建存 10,797,605 3.87 0 0 0 0 0 0 0 0
李清 7,940,544 2.84 2,430,000 2,430,000 30.6 0.87 0 0 0 0
合计 125,349,538 44.91 56,995,020 56,995,020 45.47 20.42 54,565,020 95.74 25,393,521 35.87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上述限售股包含高管锁定股;以上比例
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李建湘先生基于个人资金安排,对前期已质押部分股份质押延期业务,
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本次股
份质押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质押延期完成后,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
质押数量为 56,995,020 股,占合计持有股份总额的 45.47%,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2%。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
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以上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经营收入、自有资金、出售资产、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将根据上述资金来源
妥善安排款项偿付。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
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
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延期交易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