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0.0135 万股
2、预留登记人数:66 人
3、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7 月 4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6 月 8 日。
2、授予工具:限制性股票。
3、授予价格:26.73 元/股。
4、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7 月 4 日
5、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实际向 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135 万股限制性股
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1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0.0135 100% 0.16%
人员(66 人)
合计 30.0135 100% 0.16%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的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中,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7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20%。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限制性股票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授予价 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标 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评价标准(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4、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三、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日及其授予价格。
鉴于原 72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
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
数由 72 名变更为 66 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0.3425 万股变更为
30.0135 万股。
除此以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2】518F0016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止新增注册
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主要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唐文彬、张兵、李银陶等 66 人缴
纳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8,022,608.55 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缴存于贵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开立的 2011026519200111851 账号内。其中注册资本 300,135.00 元,资本公积 7,722,473.55 元。贵公司变更后的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185,030,055.00 元,比增资变更前增加人民币 300,135.00 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8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为 2022 年 7 月 4 日。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84,729,920 股增加至
185,030,055 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权激励定向
数量(股) 比例 增发股数(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4,432,852 29.47% 300,135 54.732,987 29.58%
其中:高管锁定股 53,233,962 28.82% 53,233,962 28.77%
股权激励限售股份 1,198,890 0.65% 300,135 1,499,025 0.8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0,297,068 70.53% 0 130,297,068 70.42%
三、股本总数 184,729,920 100.00% 300,135 185,030,055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84,729,920 股变更为
185,030,055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具体情
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在授予限制性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
53,974,624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9.22%;授予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占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29.17%。本次持股
比例发生变动之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建湘先生,
其享有的表决权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本次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九、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解除限售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对预留授予的权益进行预测算。
2022 年-2024 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权益类型 预留授予权益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万份/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限制性股票 30.0135 539.94 228.35 252.72 58.87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185,030,055 股摊薄计算,公
司 2021 年度每股收益为 1.1148 元/股。
十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