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权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6月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授予61.606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54元/份,向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授予30.34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6.73元/股。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6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85 万股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015 万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
工业铝材 股份 有限公 司回购 注销部 分限制 性股 票和注 销部分 股票期 权的 法律意见书》。目前回购注销尚在办理中。
8、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价
格由 34.617 元/股调整为 34.415 元/股,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0.747 元/股调整为 20.54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锦天城律师出具了《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9、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日及其授
予价格,同意以 2022 年 6 月 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6065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4.54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
象授予 30.343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6.7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锦天城律师出具了《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本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预留权益授予情况
1、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6 月 8 日。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61.6065 万份,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0.3435
万股。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为 72 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72 人。
4、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价格: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为 44.54 元/股,为
以下两者的较高者:
①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 44.54 元/股;
②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60 个交易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 35.87 元/股。
(2)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6.73 元/股,为以下两者的较高者:
①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44.54 元 60%,为每股 26.72
元。
②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35.87 元 60%,为每
股 21.52 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权益数量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股票期权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预留授予股 占目前总股本
职务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 的比例
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72 人) 61.6065 100% 0.33%
合计 61.6065 100% 0.33%
(2)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本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 的比例
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72 人) 30.3435 100% 0.16%
合计 30.3435 100% 0.16%
7、时间安排
(1)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行权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期等待期 为自相应授予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中,本次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