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28 日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侃如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详 见披露 于 《 证 券时 报 》《 中 国证 券 报 》 及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满足解除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该2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均达到优秀标准,同意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2.9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号:2021-109)。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