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陈华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陈华平先生持有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09%),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天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7%)。
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收到陈华平先生关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华平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陈华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1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授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20 日,上市日为 2018 年 8 月 29 日)。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27%。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天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陈华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陈华平先生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陈华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