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4-07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一年。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银行名称 额度 额度
(万元人民币) (万美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5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5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16,000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5,000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2,500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办理长、短期贷款、贸易融
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含国内信用证)、保理(含国内买方保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情况后认为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