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4-05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时,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6 月 2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
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
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权益分派实施,每 10 股派现金 6.00 元,激励
对象首次回购价格由 186.12 元/股变为 185.5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网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向符合条件的 263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 2,048,2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股本由 242,612,918 股增加至 244,661,118 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完成登
记工作。
7、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朱达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杨照宇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分别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同意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朱达、杨照宇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10、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方海军、陈元东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名离职激励对象方海军、陈元东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 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已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股。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185.52元/股变为131.94元/股,
首次授予股份数量从 2,038,200 股变更为 2,853,480 股;同意对 4 名离职激励对象
薛睿、陈轶晖、张欣、孟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 60,9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4 名离职激励对象薛睿、陈轶晖、张欣、孟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股限制性股票 60,9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已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 A 股实施完
毕,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 元(含税)。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回购价格由 131.94 元/股变为 130.14 元/股;同意对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 25,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陈一等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 16,548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于公司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陈一等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 16,548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16、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回购注销陈一等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 16,548 股。
17、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杨天禅、李九远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52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杨天禅、李九远,并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9、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时,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推出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
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
因素发生显著变化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
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在统筹考虑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以及股权激励相关工作整体安
排基础上,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同时,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
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
划后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回购价格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回购价格为 130.14 元/股。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 24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1,753,01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3、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228,136,721.4 元,本次回购事
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