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2-08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3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一年。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银行名称 额度 额度
(万元人民币) (万美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 6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50,000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5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16,000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2,500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办理长、短期贷款、贸易融
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含国内信用证)、保理(含国内买方保理)、外汇衍生交易等业务,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情况后认为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符合公司利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