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2-010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的内控鉴证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 层及 15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内部控制鉴证工作的要求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需求。
3、诚信记录
容诚截止目前为止无失信惩戒记录。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杰先生,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将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内部控制鉴证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岩女士,于 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曾对本公司
2019、2020 年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底稿及报告执行质量复核程序;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娇女士,于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将为本公
司提供 2021 年内部控制鉴证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没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将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服务,费用按照容诚提供内控鉴证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2021年度具体鉴证费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内控鉴证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内控鉴证业务资质,鉴证业务执业质量能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聘用内控鉴证机构的条件。公司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鉴证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聘请容诚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机构,能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内控鉴证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机构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内控鉴证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