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10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给各位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HAO
HONG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全面优化布局创新药研发全产业链,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凯诺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诺医药”)拟与北京医普科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彭瑞玲、屈宁宁、青岛亿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医普科诺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凯诺医药以自有资金合计 13,630 万元人民币购买医普科诺原股东持有的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凯诺医药将持有医普科诺 100%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
经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由于临近前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期限,为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资金回报,本次拟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6 亿元人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期限,延长使用期限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完成登记。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股本将由 242,612,918 股变更为 244,661,118 股,注册
资本将由 242,612,918 元变更为 244,661,118 元,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应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合计 2 项提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