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鉴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42,514,693 元人民币。公司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42,450,693 元人民币。公司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42,514,693 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42,450,693 股。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后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公司 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