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11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1 名激励对象共 1,800 股,占凯莱英医药
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242,516,493股的 0.007%。本次涉及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授
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回购数量 1,800 股,回购价格为 43.18 元/股。
2、截至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242,514,693 股。
一、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6 月 27 日至 2018 年 7 月 6 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8 年 7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网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向符合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 749,731 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股本由 230,102,706 股增加至 230,852,437 股,并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完成登记
工作。
6、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汪磊、史鹏宇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 名离职激励对象汪磊、史鹏宇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0,000 股
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权益分派实施,每 10 股派现金 4.00 元,激
励对象授予价格由44.08元/股变为43.68元/股;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张丽芳、蒲仁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 名离职激励对象张丽芳、蒲仁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
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3 名离职激励对象梁音、卢元平、宋婷婷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7,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3 名离职激励对象梁音、卢元平、宋婷婷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7,600 股
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权益分派实施,每 10 股派现金 5.00 元,激
励对象授予价格由 43.68 元/股变为 43.18 元/股;同意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依据
1、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魏清娜于 2020 年 2 月从公司离职,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和价格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价格为 43.18 元/股,回购数量为 1,8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9 人调整为
28 人,授予总量由 572,131 股调整为 570,331 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本将由 242,516,493 股变为 242,514,693 股。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已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77,724.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
减少的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92 号)。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42,516,493 股变为 242,514,693 股。
(五)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
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42,516,493股变为242,514,693股,股本结
构变化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9,768,974 8.15% 1,800 19,767,174 8.15%
高管锁定股 8,012,148 3.30% 8,012,148 3.30%
首发后限售股 10,178,731 4.20% 10,178,731 4.2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578,095 0.65% 1,800 1,576,295 0.6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2,747,519 91.85% 222,747,519 91.85%
三、总股本 242,516,493 100.00% 1,800 242,514,693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