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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8-01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

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17年度公司合并实现

收入1,423,033,412.68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1,287,654.1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561,112.75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67,561,112.75元为基数,母公司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756,111.2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6,887,788.60元。

    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

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 年)》等有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