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东方中科 证券代码:002819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中科
股票代码:002819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戈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义务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及内部规范性文件。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章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戈
东方中科、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科仪控股 指 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万里红、标的 指 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里锦程 指 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众泰 指 珠海华安众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珠海众泓 指 珠海华安众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金泰富 指 金泰富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精确智芯 指 青岛精确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格力创投 指 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横琴创新 指 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泰和成长 指 北京泰和成长控股有限公司
国丰鼎嘉 指 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腾云 指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明颉 指 杭州明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众诚 指 珠海众诚联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
认购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东方科仪控股签署的《募集配套资金非
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
东方中科发行股份购买万里红78.33%股权,同时向
本次交易 指 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
东方中科发行股份购买万里红78.33%股权,同时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增加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王戈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052*****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戈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向万里锦程、刘达、金泰富、杭州明颉、精确智芯、格力创投、赵国、张林林、珠海众泓、国丰鼎嘉、珠海众泰、大横琴创新、王秀贞、刘顶全、张小亮、孙文兵、泰和成长、余良兵、西藏腾云、珠海众诚 20 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万里红 78.33%股权;同时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1.48 元,东方科仪控股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 27,624,309 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互为条件,其中任何一项不生效或因故无法实施的,另一项也不生效或不予实施。本次交易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但上市公司总股本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有所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低于 5%。
本次交易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戈持有上市公司 10,403,743 股股份,持
股比例为 6.52%。本次交易完成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王戈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 10,403,743 股,持股比例下降为 3.27%,低于 5%。
二、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未来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本次交易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但上市公司总股本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有所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低于 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戈持有上市公司 10,403,743 股股份,持
股比例为 6.52%。本次交易完成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王戈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 10,403,743 股,持股比例下降为 3.27%,低于 5%。
三、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戈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数量
王戈 10,403,743 7,802,807 6,815,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戈为上市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进行重大交易的计划或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东方中科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 12 层
电话:010-6871 5566
传真:010-6872 7993
联系人:邓狄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