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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1

东方中科: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8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79,7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9,713,156 股缩减至 159,633,456 股。

    2、本次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79,700 股。其中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分别为 19,500 股,15,200 股,共计 34,700 股,回购
价格为 9.12 元/股;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

    3、上述 2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9,700 股。其中回购
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分别为 19,500 股,
15,200 股,共计 34,700 股,回购价格为 9.12 元/股;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
上述事项。

    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中国
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2018-067),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科资发股字〔2018〕81 号)。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郑大伟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018 年 9 月 10 日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通过公司全体员工
邮箱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2018 年 10 月 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 3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8.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 6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04,1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价格:9.17 元/股,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9.12 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9,700 股。其中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分别为 19,500 股,
15,200 股,共计 34,700 股,回购价格为 9.12 元/股;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9,700 股。

    2、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2020 年 5 月 13 日,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北
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科资发股字〔2020〕55 号),原则同意东方中科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通过公司全体员工
邮箱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 年 5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 2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95.9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价
格:11.71 元/股,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9.12 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9,700 股。其中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分别为19,500股,15,200股,
共计 34,700 股,回购价格为 9.12 元/股;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29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9,70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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