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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东方中科: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4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数量: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9,700
股,其中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 34,700 股, 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

    2、回购价格: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为 9.12 元/股,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159,383,456 股,
注册资本将减少至 159,383,456 元。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9,700 股。其中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分别为 19,500 股,
15,200 股,共计 34,700 股,回购价格为 9.12 元/股;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159,383,456 股,注
册资本将减少至 159,383,456 元。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
上述事项。

    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中国
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2018-067),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科资发股字〔2018〕81 号)。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郑大伟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018 年 9 月 10 日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通过公司全体员工
邮箱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2018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 3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8.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 6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04,1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价格:9.17 元/股,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9.1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
权激励计划。

    2020 年 5 月 13 日,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北
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科资发股字〔2020〕55 号),原则同意东方中科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通过公司全体员工
邮箱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 年 5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 2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95.9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价
格:11.71 元/股,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节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裁员而离职,或者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而死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有权回购注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以及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该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为 2019 年 7 月 26 日,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实施后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需调整前述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情况。因此本次拟回购注销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700 股,占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33.33%,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2%。

    (2)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
实施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需调整前述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情况。因此,本次拟回购注销的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000 股,占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2.3%,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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