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1-033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21年3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春明先生与中源坊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坊实业”)签署了《股份转让暨表决权委托和放弃意向性协议》。2021年3月17日,余春明先生与中源坊实业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相关事项之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约定,交易概述如下:
1、在法定限售期满且除法定限售期外的其他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的情况下,余春明先生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4,186,96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中源坊实业或其指定的主体,届时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标的股份的总对价参照限售期结束后的市场价格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2、在中源坊实业或其指定的主体支付定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份锁定豁免议案、上市公司通过交易所问询(如有),并且协议约定的尽调完满完成后,余春明先生将标的股份分两次质押予中源坊实业或其指定的主体,中源坊实业或其指定的主体将诚意金(合计人民币3.45亿元)分两次支付予余春明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暨表决权委托和放弃意向性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和2021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股份转让相关事项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的《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021年5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春明先生收到中源坊实业发出的《通知函》,余春明先生与珠海易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股票质押登记申请,并于2021年5月20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和《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0日披露的《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票质押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5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春明先生收到中源坊实业发出的《确认函》,《确认函》主要内容为:
根据双方2021年3月1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暨表决权委托和放弃意向性协议》及2021年3月17日签署的《关于股份转让相关事项之补充协议》,2021年5月19日中源坊实业指定珠海易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付款方、珠海易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质权方与余春明先生共同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并于2021年5月20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依照2021年5月19日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中源坊实业应于质押手续完毕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由其指定的珠海易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余春明先生支付2.0 亿元解押资金(包括定金3000万元,即本次支付1.7亿)。
现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中源坊实业确认如下事宜:
1、将继续推进本次股份意向转让事宜;
2、珠海易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余春明先生支付解押资金的付款日期延迟至2021年6月3日或2021年6月3日前。
三、风险提示
1、关于本次交易所应支付的款项尚未全部到位,若其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次交易剩余价款,可能会影响本次交易的进度,甚至导致本次交易不能顺利完成的风险。
2、本次交易需各方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后,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相关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确认函。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