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812 深市 恩捷股份


首页 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4年6月6日报送)
二级筛选: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4年6月6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4-06-09

云南创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CHUANGXIN NEW MATERIAL CO.,LTD. 
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12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云南创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发行股票
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
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3,348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348万股,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 个月及
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每股面值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3,388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合益投资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
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如有除权、除息等事项,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
未履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所承诺的锁
定期后延长锁定期6个月。
2、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
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
满后,在李晓明、李晓华、马燕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
云南创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的25%,在上述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
内,如其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家族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未履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事项,本家族将在所承诺的锁定期后延长锁定期6个月。不因职
务变更或者离职,影响承诺的效力,本家族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
诺。
3、本公司股东上海国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计划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减持完全部发行人股票。
4、本公司股东合力投资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本公司股东李子华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6、本公司股东许铭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
后,在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
内,如其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者离职,影响承诺
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云南创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7、本公司股东丁泳、张勇、上海绿新、吴耀荣、田友珊、
九和天诚、张虹、张明等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8、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晓明、李晓华、许铭、马
伟华、王晓璐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总数的25%;在离
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
内,如其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者离职,影响承诺
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9、本公司监事黄江岚、杨跃、陈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
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总数
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者离职,影响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
续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4年6月6日 
云南创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云南创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合益投资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减持价格(如果因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下同)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有除权、
除息等事项,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
月。
如果未履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所承诺的锁定期
后延长锁定期6个月。
2、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李晓明、李晓华、马燕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25%,在上述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家族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如果未履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本家族将在所承诺的锁定期
后延长锁定期6个月。 
云南创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不因职务变更或者离职,影响承诺的效力,本家族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
诺。
3、本公司股东上海国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计划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减持
完全部发行人股票。
4、本公司股东合力投资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5、本公司股东李子华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6、本公司股东许铭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者离职,影响承诺
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7、本公司股东丁泳、张勇、上海绿新、吴耀荣、田友珊、九和天诚、张虹、
张明等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8、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晓明、李晓华、许铭、马伟华、王晓璐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云南创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
售期届满后,在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6个月
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者离职,影响承诺
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9、本公司监事黄江岚、杨跃、陈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