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10,227,25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红墙股份 股票代码 00280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唐苑昆 陈任芝
联系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电话 0752-6113907 0752-6113907
传真 0752-6113901 0752-6113901
电子信箱 hqir@redwall.com.cn hqir@redwall.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是全国混凝土外加剂头部企业。
公司采用现代化自动化高分子化学聚合的方法,合成各类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和萘系外加剂母液,技术部门根据客户的材料,试验确定客户需求,通过各种母液复配并添加其他材料和水复配成不同浓度、具有差异化性能的外加剂最终产品。
公司注重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方案,并建立完备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因混凝土外加剂使用专门运输车辆运输,并具有经济的运输距离,公司在全国设立二十多个生产基地,可及时有效服务当地客户。公司与广大商品混凝土生产商、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现以聚羧酸系减水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目前公司最终产品涵盖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聚羧酸保坍保塑剂、萘系保坍保塑剂、葡萄糖酸钠外加剂等多种外加剂产品,以及泵送剂、缓凝剂、早强剂、防冻剂、引气剂、防水剂、速凝剂等其他外加剂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预拌砂浆、铁路公路地铁、隧道与桥梁等领域,是制造优质混凝土必不可少的材料,其作用主要体现在:①可以减少搅拌和用水量,改善新拌混凝土和硬化混凝土的工作性能;②可以节约水泥用量、提高活性掺合料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寿命等,有助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③满足现代建筑工业对混凝土技术性能的要求,推动混凝土向着流态化和高性能方向发展,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多样而全面,有效解决客户工程建设当中的疑难问题。
(3)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系统化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行业变化及客户需求变化快速调整供产销的一体化运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公司供应中心协同技术服务中心、生产中心严格按照 ISO9001、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依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价格、供应能力和运输等情况筛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评定为合格供应商,每次实际采购时通过询价方式从合格供应商中选取相关厂商并签订供货合同。
②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确定产品定制化配方,并根据客户订购数量组织生产。公司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分为合成和复配两个阶段:合成阶段所产生的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及萘系外加剂母液通常作为中间产品供复配使用;复配阶段则是通过添加其他辅料等制成液态最终产品,并对外销售。
③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技术为先导的营销策略,根据目标客户所使用的混凝土中各种材料的特性,对照配方数据库进行调配和多次试验,综合考虑客户现场材料制定出最适合客户混凝土原料的外加剂解决方案。公司最终结合对客户资信情况的调查结果,确定与客户的合作条件,建立合作关系。公司设立市场营销中心,在公司市场营销中心总监的直接管理下开展市场营销工作。公司的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本年比
2022 年 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60,801,636.59 938,395,917.63 938,395,917.63 -18.93% 1,551,678,649.95 1,551,678,649.9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85,513,842.98 89,945,884.14 89,945,884.14 -4.93% 112,752,966.37 112,752,966.37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76,130,825.77 62,851,014.29 62,851,014.29 21.13% 82,454,675.23 82,454,675.23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158,304,488.50 127,480,686.83 127,480,686.83 24.18% 110,041,663.49 110,041,663.49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 0.41 0.43 0.43 -4.65% 0.55 0.55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40 0.43 0.43 -6.98% 0.54 0.5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5.45% 6.10% 6.10% -0.65% 8.24% 8.24%
产收益率
本年末
2022 年末 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440,681,631.28 2,006,021,327.93 2,007,617,045.31 21.57% 2,438,353,603.15 2,439,526,978.7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652,007,938.90 1,516,344,729.49 1,516,344,729.49 8.95% 1,428,208,710.72 1,428,208,710.72
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
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
单项交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
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
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63,275,344.73 222,817,695.79 185,447,051.97 189,261,54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719,882.33 30,513,741.92 14,613,519.96 19,666,69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5,124,338.24 27,7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