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
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
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5、公司与提供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6、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序 委托方 受托 金额 产品名称 资金 产品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
号 方 (万元) 来源 类型 到期
1 红墙 兴业 2,000 结构性存款 闲置自 保本浮动 2021.11.1 2021.12.29 是
股份 银行 有资金 收益型
二、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投资对象为低风险、短期的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可能出现波动的情形。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
施:
1、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
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
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2022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四届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3、监事会意见
2022年1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