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1.06 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 1.06 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20,400.00 万元。 币 206,889,872 元。
第 2.02 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 第 2.02 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
营范围是: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 营范围是: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化学助剂与专项化学用品;从事水泥、 化学助剂与专项化学用品;从事水泥、粉煤灰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粉煤灰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货物进出口业务。涂料制造、销售(不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
动。) 造、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
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第 3.06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3.06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0,40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06,889,87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面值 1 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