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李游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01人调整为100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0.72万份变更为249.87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和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1名激励对象李游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01人调整为100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0.72万份变更为249.87万份。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调整事项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调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