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卢峰先生于2020年3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7,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8%,增持成交金额为47.11万元。
2、自2020年3月2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9月1日),卢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一、增持自然人的基本情况
1、增持自然人:副董事长卢峰先生。
2、增持自然人已持有的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卢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27,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28%。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卢峰先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稳定。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份。
3、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300 万元(含
本次已增持股份)。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方式: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6、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2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0 年 9 月 1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
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卢峰先生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4、公司将持续关注卢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卢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