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股东王富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18-005),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富斌先生计划在2018年1月
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500股。近日,公司收到监事王富斌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自2018年2月2日起至本公告日止,王富斌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股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2,000 0.0976%
王富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500 0.0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500 0.073%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终止股票减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者信心,监事王富斌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
3、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