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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9

恒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本次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方世南:
潘晓珍:
朱雪珍:

                                        签署日期: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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