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53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日收到股东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风投”)出具的《关于所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苏高新风投计划自2018年8月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自2018年8月4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2018年9月21日,公司收到苏高新风投出具的《关于所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进展告知函》,截止2018年9月20日,苏高新风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19,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苏高新风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18年8月9日 9.50 545,779 0.2843
集中竞价 2018年9月4日 12.21 960,180 0.5001
苏高新风投 至2018年9月12日
集中竞价 2018年9月13日 12.03 959,640 0.4998
至2018年9月20日
大宗交易 545,779 0.2843
合计
集中竞价 1,919,820 0.9999
苏高新风投所持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及
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6股)而获得的转增股份。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收到苏高新风投出具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前,苏高新风投持有公司10,145,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421%;权益变动后,苏高新风投持有公司股份9,5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5%。苏高新风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使其持股比例低于5%,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内容详见2018
年8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苏高新风投自上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19,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苏高新风 合计持有股份 10,145,679 5.2842 7,680,080 4.0000
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0,145,679 5.2842 7,680,080 4.0000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苏高新风投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事宜与其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