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恢复申购的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定于2016年8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网上、网下申购。2016年8月1日深圳市发布台风红色预警,深圳市进入台风特别紧急防御状态,启动防台风和防汛I级应急响应,受上述天气原因影响,为保证新股申购的连续和稳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了原定于8月2日的新股申购。现根据天气预报情况,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于2016年8月3日恢复本次网上、网下申购。现将相关调整后的发行时间安排及网上、网下申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6年7月25日(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询价申请文件
T-5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询价申请文件截止日(12:00截止)
2016年7月26日(周二)
T-4日 初步询价起始日(9:30开始)(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6年7月27日(周三)
T-3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6年7月28日(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2日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及有效拟申购数
2016年7月29日(周五)量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6年8月1日(周一) 网上路演
登载《暂缓申购公告》,当日网上、网下申购暂缓
2016年8月2日(周二) 登载《恢复申购公告》
网下申购日(9:30-15:00)
T日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16年8月3日(周三)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T+1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2016年8月4日(周四)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日 网下获配缴款日,网下投资者划付认购资金(8:30—16:00)
2016年8月5日(周五) 网上中签缴款日,中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有足额认购资
金
T+3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2016年8月8日(周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6年8月9日(周二)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可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8月3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符合有效报价条件下对应的拟申购数量。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网下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效报价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4、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6年8月5日(T+2日)刊登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能参与网下申购,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6年8月5日(T+2日)刊登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获配应缴款情况、网下申购款项的缴付要求。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四)网下认购款项缴纳
2016年8月5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1、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获配数量。
2、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808”,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 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实时反馈至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各配售对象的到账情况;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下电子平台查询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400002302920040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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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4420150110005986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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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4100050004001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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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77705792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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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755914224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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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44306628501815004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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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74410101919000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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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33701010010021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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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3891018800009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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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18010140400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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