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6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
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业
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林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零售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晶女士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农副食品加工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滕腾女士,于 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的 2025 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15 万元,其中,年报审
计费用 3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2026 年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由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安永香港为 2026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安永香港为 2026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1 日